的 歷 史

 

  伊利沙白一世成爲英國國王以後,在英國國教會中採用了改革派的神學,卻又保留天主教的儀文,結果是不倫不類。一位清教徒布朗尼(Robert Browne)創立了一間由會衆治理的教會,這便是公理會的開始。雖然布朗尼日後反悔,重回聖公會,但他所創立的教會卻日益壯大,使女王極爲頭痛。布朗尼不單認爲教會應該用公理制,即會衆治理教會,更宣揚完全分離的理論;他認爲每一地方的堂會都應該是獨立的,不受外來勢力的幹預。還有,每個教會的崇拜應該用最簡單的儀式,而按立傳道人,教會不應太注重他的學曆,卻應注重是不是有聖靈能力的人。

  英王詹姆士一世繼位後,嚴厲地警告清教徒必須歸從國教,否則立即驅逐出境。因此,公理派信徒被迫于公元1609年逃往荷蘭的萊登

  這些英國人在荷蘭並不快樂,首先他們發現,要在一個陌生的國家謀生活不容易,後來令他們更不悅的是,看到自己的孩子去荷蘭學到許多壞榜樣;因此,他們決定到美洲新大陸去建立新的家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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